库诺·雅各布·塔弗瑟尔(Cuno Jakob Tarfusser),2009年至2020年在国际刑事法院担任法官。他在任职期间还担任了法院的副院长及预审分庭的庭长。作为在两个预审分庭中任职的预审法官,他曾经负责法院处理的所有情势和案件。 乔瓦尼·基亚里尼(Giovanni Chiarini),执业律师(意大利皮亚琴察律师协会);国际刑事法院认可律师助理。他曾在联合国援助红色高棉审判(UNAKRT)的柬埔寨特别法庭(ECCC)最高法院分庭(Supreme Court Chamber)实习。现任英苏布里亚大学(科莫-瓦雷泽,意大利)博士候选人,研究方向为国际及比较刑事诉讼法。 2021年3月31日,国际刑事法院(ICC)上诉分庭根据检察官的上诉,对2019年1月15日第一审判分庭的决定(理由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)作出判决,其中审判分庭宣布洛朗·巴博先生(Laurent Gbagbo)和查尔斯·布莱·古德先生(Charles Blé Goudé)无罪。关于检察官的两个上诉理由,上诉分庭没有发现任何可能在实质上影响审判分庭的决定的错误。因此,上诉分庭驳回了检察官的上诉,并确认了审判分庭的决定。 在这次谈话中,乔瓦尼·基亚里尼就上诉判决中出现的多个弱点中的两个,例如有关程序规则的司法解释方法,采访了国际刑事法院前法官兼第二副院长***库诺·雅各布·塔弗瑟尔。具体来说,谈话的重点是:1)对“无需答辩”(no case to answer)的解释;和 2)对举证责任的解释。 在这次简短的谈话结束后,我们绝对可以认同程序规则的司法解释应严格遵循法院的法律框架。否则,基于法官近乎任意的自由裁量权,将会出现一个日益复杂和不可预见的程序。
我们可以重返法律吗?反思国际刑事法院对程序规则的司法解释——在巴博-古德案(Gbagbo-Blé Goude)上诉判决后与塔弗瑟尔(Tarfusser)法官的对话
chiarini giovanni
2021-01-01
Abstract
库诺·雅各布·塔弗瑟尔(Cuno Jakob Tarfusser),2009年至2020年在国际刑事法院担任法官。他在任职期间还担任了法院的副院长及预审分庭的庭长。作为在两个预审分庭中任职的预审法官,他曾经负责法院处理的所有情势和案件。 乔瓦尼·基亚里尼(Giovanni Chiarini),执业律师(意大利皮亚琴察律师协会);国际刑事法院认可律师助理。他曾在联合国援助红色高棉审判(UNAKRT)的柬埔寨特别法庭(ECCC)最高法院分庭(Supreme Court Chamber)实习。现任英苏布里亚大学(科莫-瓦雷泽,意大利)博士候选人,研究方向为国际及比较刑事诉讼法。 2021年3月31日,国际刑事法院(ICC)上诉分庭根据检察官的上诉,对2019年1月15日第一审判分庭的决定(理由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)作出判决,其中审判分庭宣布洛朗·巴博先生(Laurent Gbagbo)和查尔斯·布莱·古德先生(Charles Blé Goudé)无罪。关于检察官的两个上诉理由,上诉分庭没有发现任何可能在实质上影响审判分庭的决定的错误。因此,上诉分庭驳回了检察官的上诉,并确认了审判分庭的决定。 在这次谈话中,乔瓦尼·基亚里尼就上诉判决中出现的多个弱点中的两个,例如有关程序规则的司法解释方法,采访了国际刑事法院前法官兼第二副院长***库诺·雅各布·塔弗瑟尔。具体来说,谈话的重点是:1)对“无需答辩”(no case to answer)的解释;和 2)对举证责任的解释。 在这次简短的谈话结束后,我们绝对可以认同程序规则的司法解释应严格遵循法院的法律框架。否则,基于法官近乎任意的自由裁量权,将会出现一个日益复杂和不可预见的程序。I documenti in IRIS sono protetti da copyright e tutti i diritti sono riservati, salvo diversa indicazione.